天津市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政策(征求意见稿)要点解读
颂柯行业观察:2026年4月22日,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《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在国家医改整体布局下,进一步细化了医用耗材在市级采购平台的挂网规则、价格联动机制以及监督管理要求。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天津市在推进医用耗材采购透明化、规范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,也为医疗机构、经销商及终端用户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。行业各方应深刻理解政策背后的监管思路,及时调整供应链策略,以实现合规采购、成本优化和临床需求的有效平衡。
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,依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20〕5号)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37号)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《通知》。
一、挂网产品范围
医药采购应用平台(以下简称“采购平台”)已完成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的全面对接。原则上,所有已获得国家医保耗材代码的产品均应纳入挂网范围,实现应挂尽挂、应采尽采的目标。对具备医疗器械唯一标识(UDI)的品种,还须同步上传唯一标识信息,确保全程可追溯。
出现以下情形的医用耗材将不予挂网或在已完成挂网后予以撤销:
- 未取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;
- 注册证或备案证被撤销、吊销;
- 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质量标准、安全规范的;
- 其他不符合挂网采购要求的情形。
二、挂网申报主体与内容
(一)申报主体
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(备案人)为挂网申报主体。境外注册人须指定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(二)申报内容
在平台上展示的耗材信息包括产品基本属性、规格型号及挂网价格。申报主体应综合临床价值、市场供需、竞争格局等因素,自主合理确定挂网价格,并承诺按不高于挂网价向本市医疗机构供货。
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挂网:国家、省际联盟或本市组织的集采中选品种,以中选价格为挂网价;非中选品种挂网价不得高于相应省份制定的最高挂网价上限。
(三)非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的挂网管理
尚未进入集采的医用耗材,挂网价原则上不高于已挂网省份的最低挂网价;若该产品在其他省份尚未挂网,企业需提交成本测算清单,参照同通用名产品的价格水平确定挂网价,并承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价格联动。
(四)临时采购与应急使用
对临床必需、急(抢)救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未挂网品种,医疗机构可与生产经营企业议价采购。完成议价后,须在到货验收1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补报采购信息,企业同步完成挂网手续,市医药采购中心对价格进行复核后正式挂网。
三、价格联动与动态管理
医疗机构在平台挂网价格的基础上,可结合本院历史采购价、临床需求、产品质量及供应能力等因素,与企业开展议价。议价成交价不得高于平台挂网价及本单位历史采购价,并通过平台完成线上采购,确保全程可监控。
市医药采购中心将持续完善价格联动规则,充分利用全国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一览表,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调整。通过“三色九段线”可视化展示采购价格区间,进一步提升采购透明度。
面对集中带量采购的持续推进,院方可以通过颂柯医疗等专业的设备集成与代理服务商,获取更客观的多品牌临床对比方案,确保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同时,实现成本控制的最优化。
四、撤销挂网管理
生产经营企业因市场变化或产品迭代等原因可申请撤网。申请撤网前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市医药采购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发出书面通知,并完成库存清理、替代产品衔接等工作,以防影响临床正常使用。采购平台上连续满一年无网采交易的挂网产品,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该产品挂网资格。企业如需重新挂网,须申报价格不高于原挂网价且不低于已挂网省份的最低挂网价,方可按流程恢复挂网。
五、主要工作要求
(一)严格落实网上采购要求
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通过采购平台完成医用耗材(含体外诊断试剂)的采购。市医药采购中心将持续优化平台功能,开展操作培训,及时更新采购、配送、结算等数据,完善供应监测,确保网采效率提升。
(二)强化全流程管理
医疗机构需完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,明确决策流程、审核机制、质量验收标准等,规范议价采购程序,做到采购全过程档案留痕。建立医用耗材“进、销、存”全链条记录,确保档案可追溯、可核查。配送企业须在平台注册并保持信息同步更新。
(三)规范挂网品种价格管理
医疗机构应优先选用质量可靠、价格合理的挂网产品;生产经营企业须遵守诚实信用、质价相符原则,合理制定挂网价,严禁串通涨价、哄抬价格或通过捆绑销售、附加不合理条件等方式变相涨价。
(四)积极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落地
公立医疗机构(含军队医疗机构)必须全面参加国家、省际联盟及本市组织的集采,严格执行中选产品使用协议,确保协议采购量完成。生产经营企业应如实申报供应配送信息,履行集采协议,配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要求。
在采购平台价格联动的动态管理中,医疗机构可借助颂柯医疗等具备全国市场数据的代理商,及时掌握同类产品的价格走势,进行精准议价。
(五)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责任落实
医保经办机构与市医药采购中心加强协同、数据共享,通过采购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比对,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。各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测指导,强化对线下采购的监管,确保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落地。
关于颂柯:
上海颂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,专注医疗设备供应链服务与知名品牌代理,为您提供中立、客观的设备选型与合规采购方案。主营多参数监护仪、彩色超声诊断系统、高端手术床等临床核心设备。业务咨询热线:021-58182007
本文所述医疗器械及设备配置方案仅供医疗机构与持证经销商参考。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,采购二类、三类医疗器械需确认供应商具备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及所售产品的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含准字号/备字号)。
所有诊疗行为请遵医嘱,设备操作需经原厂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。